新小说

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
第12章 找到一种新的能吃的食物(第1页)

有了小黑狗以后,接下来每天林暖都带上小黑子出门,一开始春丫还蛮惊奇的,村里养狗的人家不多,因为有点费食物,都太穷了,能把自己养活过去就不错了!

这个时代呢,农作物产量低,税收高,每年粮食交完后,一家人基本只能开心过一两月,也只是稍微吃的干一些,剩下的日子基本都是勒紧裤腰带,喝点杂米粥度日……四海无闲田,农夫犹饿死,说的就是这样子的。

但当春丫看到小黑子撵着一只兔子跑,最后成功捕获以后就只剩羡慕了!

林暖最近逛了自家的菜地,都种了一些普通的菜比如小青菜、芥菜、黄豆,还种了一排长豆角,还有几株丝瓜正开始爬藤,不得不说,林二虎非常勤快,菜园很干净整洁,没啥杂草,菜还有点小,还没到吃的时候!所以最近向山要吃的,是所有农家娃都想干的事!

这天林暖又跟着上山小分队上大山了,她看到好多野竹笋,已经有点粗了,她就赶紧过去拔,春丫又想说不好吃,不过想到林暖前几天教她做的马兰头得到了家里人的一致好评,她觉得没准野竹笋也好吃,于是就跟着林暖开始拔野竹笋!

林福他们看到她们俩拔野笋子,也不管他俩,他们主要负责采摘山上的野芥菜,野芥菜不好吃但能晒干菜,有遇到大毛笋或者春笋也赶紧去搞一些,顺便逮一些兔子或者竹鼠等能吃的!

林暖和春丫拔了好大一片野竹笋,这玩意绝对是越拔越兴奋,恨不得把整个山头的都拔完才行,林暖他俩把能装野竹笋的空间都填满,最后实在是装不下了才罢休!

林福他们看着他们这个疯样子颇为无语,但也不好阻止,唉,都是“妹妹”……

林暖他俩拔笋已经转到山的另一边了。只能换一条路下山,林暖的眼睛不断搜索这周边,务必做好标记,这半个月左右应该是野竹笋疯长的时间,务必保证天天上山干就完了!

突然,林暖眼睛一瞟,看到了三株不太一样的植物,怎么形容呢……那三株植物呈三角形分布,每根大概二十厘米高,虽然还没有开花结果。但林暖心里咯噔一下,这不会是野生的番茄苗吧?她走近仔细观察,发现叶片上还有一些细小的绒毛,更加确定了自己的猜测。

她激动不已,心想如果能移植一些回家种,以后就有新鲜的番茄吃了!

于是林暖拜托林福帮她拿着装竹笋的筐子,自己小心翼翼的把这三株植物连根带土挖了起来,她要先把他们种在自己家院子里,天天观察他们长大。能吃上番茄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不是吗?

林福看到她拔的那三株苗苗,说“暖暖,你拔红果苗干啥呢,这个果子好酸的,不好吃!”

林暖说“大哥,我就想拔回家养着,酸的也没事,能吃就行!”

春丫在那默默看着不说话,心里想着一会先找暖暖把野竹笋处理了!

林暖将三株野生番茄苗种在了自家院子里,并浇了水。

她计划每天悉心照料它们,期待着它们早日开花结果。

春丫看着林暖忙碌的身影,心中也不禁升起一丝期待。

喜欢暖暖而生请大家收藏:()暖暖而生

热门小说推荐
求求你们别还钱

求求你们别还钱

好多年后。曹魏感慨自己走过的一生。原本只是想让别人借钱别还钱。可却让一个又一个传奇诞生。就好比那摩天大楼,谁能相信是一个当初连饭都吃不起的乞丐,拿着一张皱巴巴的A4字架构的?还有那位才华横溢的画家,歌美人甜的当代歌星,让世界惊叹的餐饮大亨…他们的身后,只有一个默默无闻,每天吃着简单的午餐,穿着朴素的男人曹魏。扣扣群:327373686...

古玩之金瞳鉴宝

古玩之金瞳鉴宝

古玩城的小老板沈愈被熟人做局,却因祸得福拥有了鉴宝金瞳。从此,永宣青花,万历五彩,古月轩瓷,书圣王羲之的字帖,画圣吴道子的真迹。尽收囊中。...

扶阳传奇

扶阳传奇

仙王后期,仙王攻打蓝星失败后,在七大圣地不断运作下,仙王被迫在天山与九王一战,气运,天运被打得支离破碎,残缺不全,仙王也在大战中不之所踪。魔族联合妖界联手攻打仙界,仙界无王守护,生灵涂炭,死伤无数。七大圣地更是大开门户,放任妖魔联军长驱直入。七大圣地之一轮回山,保护,扶持的云皇也成长起来了,击退魔族,打败妖界,成为......

皇家金牌县令

皇家金牌县令

【种田+轻松娱乐+穿越】 方正一穿越至大景朝成为一名小县令。 花费七年时间打造了属于自己的世外桃源,本想做个土皇帝逍遥一生。 景和十三年,大景皇帝微服私访,偶然间误入桃源县…… 皇帝初入县内满心震惊! 各种新奇之物,让人目不暇接。 “抽水马桶为何物? 竟然如此方便! 嘶…你们竟然用纸……??” “这镜子也如天上之物?” “还有这……” …… 不久之后,皇帝携太子再临桃源县。 且看小县令如何玩转朝堂,迎娶公主,登顶权利之巅! 架空史观,借鉴了各朝代,希望大家看的开心....

噬天吞地诀

噬天吞地诀

一部可吞噬万物为己所用的神级功法,藏在鸿蒙珠内,偶然被林凡成功认主鸿蒙珠后所得,鸿蒙珠内不仅有噬天吞地决这种神级功法,还有外界一日里面十年的时空密室,还有被镇压在里面的上古凶兽,达到相应等级就能召唤出来助战……......

不驯的遗产

不驯的遗产

文案一:七月初七,薛咏二十三岁,丧偶半年,独自吃烛光晚餐,庆祝结婚一周年,夜里突发一场暴雨。 外头有人砸门,他打开门,看到浑身淋湿如落水狗的十三岁少年――他亡夫的弟弟,邢烨然。 走投无路的邢烨然犹如疯狗:“这房子是我哥掏钱买的,我有资格继承我哥的东西。” 他捏着鼻子,接受了这份不驯的遗产。 这一接手,就是一辈子。 文案二:十年后的邢烨然,身材一米九二,已经长大,变得内敛而沉稳。 邢烨然俯身,影子铺天盖地罩下来,把他整个搂在怀中,吻了吻他的耳边,温柔冷静地说:“七哥,你知道在哪看到的景色最美最壮阔吗?在万丈悬崖之沿,在粉身碎骨的边缘。” 薛咏才明白过来,邢烨然依然是条疯狗。从未变过。 ○疯狗变舔狗的精英攻x外强内荏的江湖大哥受,两个人doi的时候,攻是处男,受不是~!! ○角色三观不代表作者三观。不换攻,谢谢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