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守了三天灵,到了高仲水出殡那日,由于这两年看病,到处找人借钱,他婶婶娘家的亲戚也没什么联系了,高家连抬棺的人都凑不齐,还是高坤花钱请的村民帮忙,一开始也没人愿意来,但瞅着报酬丰厚,陆陆续续不少人也放开了胆子,到后头稀里哗啦来了一堆,一路上热热闹闹,倒也合了高仲水生前爱面子的脾性。
莫兰村兴的还是土葬,走了大概近四十分钟的山路才到了高家的祖坟,高坤前前后后地要奔忙,他婶婶只有李荧蓝来照拂,对方好几回哭得上气不接下气,李荧蓝几乎是半拖着将她弄上的山,冰点的温度他愣是湿了一层的内衫。
好在一番仪式后,这人总算安安稳稳地入土为安了。
李荧蓝趁着他们最后烧香磕头的当口,去一旁透了口气,离他摔伤也不过才没多久,这胸腹此刻又隐隐作痛起来。
便在这时听得身后响起悉悉索索的议论声,都是些面上随着一道来奔丧,实则看热闹的大姨大婶子。
“……这规矩不对啊,先敬祖先再下葬的吧,哭灵的都没几声儿,啧啧……”
“……别说祖先了,坤子这瞅都没瞅旁边坟头一眼……那可是他爸……”
“爸怎么了,管生不管养……还没他叔对他万分之一好呢……打小就不亲,要不然人怎么会不学好还蹲了号子……”
“……想想这一家命也够苦的,疯的残的病的死的全赶上了,……”
“你这是没听过啊,当年前院北村的张婆,就是那个给李家小二还有屈老三治好病的那个,很灵的,当年荷巧刚生的时候她不就说过么,这孩子命硬,煞星投胎……”
“嘘,轻点声儿。”
“不是我胡说吧,你瞧瞧高家现在哪儿有个好样的,爹好好的喝醉酒摔死了,娘生个病也去了,高娟这疯病越来越厉害,连人都认不出,老公又跑了,女儿好好的年岁偏遇上那种事儿,现在轮到水哥了,留下一个老婆无儿无女的守寡,老了要怎么办……这是糟了什么罪呀。”
“……这么一想还真是,有些东西不得不信,还是躲着些好……”
几人正说得来劲儿,忽觉前方投来一道阴鸷的冷光,抬头便见一个瘦高的青年寒着脸看向她们,明明那面容长得极其标致,但是目光却能活活把人冻死,骇得几个认出对方是同高坤一道来的朋友时,忙纷纷闭了嘴,作鸟兽散了。
李荧蓝收回视线,往高坤走去,那头高坤正站起身,李荧蓝便道:“也给我三支香。”
高坤一怔,抽了三支,点上,交给了李荧蓝。
身边几个扶着的村妇似要提醒,但又见他婶婶也只是望着一言不发,她们到底也算有眼色地把话吞了回去。
李荧蓝给高仲水上完了香,又烧了点纸钱,转头便见着一旁紧挨着的就是“高伯山”的名字,只是他的碑上除了他自己的名字,加之生辰死忌,什么都没刻,没老婆,没儿子,李荧蓝想到张荷巧的坟是离这儿另一边的山头,他不由瞥了眼高坤,便见对方头也不抬,好像根本没看见一样。
待盆内的纸钱都烧完了,高坤伸手来拉李荧蓝:“我们下山吧。”
李荧蓝只是点点头。
下了山后,高坤去给那些村民结账,李荧蓝本想帮忙,但高坤只说自己有钱,让李荧蓝和婶婶先回去休息。
海贼世界突然多了一个名叫格兰之森岛屿,随后出现了天空之城,天帷巨兽...赤犬:乌龟开团,5W贝里或1W金币一位,海军三大将带你飞!海贼滚!香克斯:方凡太不给我面子了,深渊光头,难道真的要冲八万?路飞:我是要成为地下城之王的男人!鹰眼:索德罗斯,我终将超越你,成为真正的剑神!方凡:乌索普在深渊肝十天毫无收获,巴基第一天五黄齐闪,他们都有光明的未来。PS:海贼们的转职职业是根据DNF职业背景和海贼们本人的性格还有剧情发展而来,不是简单根据技能外在形态就转职。PS:书友群:108130509,人不多,欢迎进群。...
一个路边捡来的小婢女、一纸从尸体上摸出的婚约。便是顾怀穿越到大魏的全部身家。走投无路之下,顾怀产生了个大胆的想法。“要不,去入个赘?”于是,江南烟雨的小楼中,只想混吃等死的顾怀,就这么闯进了清冷美丽女子的生活里。故事,由此开始......
这是一个充满妖兽的大路,人们在16岁的时候,有一定几率会觉醒一只伴生兽,它是人类最忠诚的伙伴和战友,失去伴生兽的人们,也可以通契约阵法与野生的妖兽签定平等契约,被人们签定契约的妖兽会被人们称为御兽,而那些拥有伴生兽和御兽的人则是被世人称之为“御兽师”一位失去亲人的少女觉醒了双生契约,她以成为最伟大的御兽师为目标,在......
穿到古代不可怕,穿成皇子也没啥,但....如果来到的是大明王朝第一彪悍家庭...这就有点斯巴达了。皇爷爷叫朱重八,也就是大名鼎鼎的朱元璋,晚年杀光功臣,近乎屠掉大半个官场的猛人。亲爹叫朱棣,打架是爱好,放到现代绝对是个‘你瞅啥,我瞅你咋地’的社会青年代表。一个风和日丽的大白天,婴儿朱高炽睁开了看世界的眼睛,第一眼就看到两张凶神恶煞的土匪脸,吓得他腿一蹬,手一挥,一边一小拳头。朱元璋:“好小子,像我。”朱棣:“嘿嘿嘿,不愧是我儿子,小拳头有劲儿”然后,被孙子/儿子尿了一脸的大明朝太祖、太宗皇帝:“.......”这小子...像我?后来,朱棣隔三差五写信给兄弟炫耀:“我儿高炽能上马了,我儿高炽能耍小刀了,我儿高炽扎马步能扎半个时辰了,我儿高炽又写信说想我了,哎,我儿高炽哪哪儿都好,就是太爱我这个亲爹了。”朱家兄弟:“.......”朱棣炫耀完,转头就听到胖崽崽朱高炽的心声。“我打架没爹厉害,爹是不是就不爱我了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外人不知道,他的乖儿砸有神异,一对视就能听见他的心声。而朱棣还有一个所有人都不知道的烦恼,那就是,他最爱的胖儿砸老爱在心里担忧说。“我爹以后是要造反哒,我该怎么办?”朱棣:“......”我不是,我没有,我不敢,儿砸你别瞎说。后来满朝文武都知道,朱元璋除了有个最爱的儿子,还有了个最宠的孙子。这位经常挂在嘴边的就是:“我孙高炽,聪明伶俐,能文能武,宽厚孝顺,还喜农,极肖我啊哈哈哈。”文官们看着小手一揣,笑得格外敦厚良善的小皇孙朱高炽,还以为又是个亲近文官,喜好读书的斯文好种子,结果,后来种种表明....他们被骗了!亲爷爷是朱元璋,亲爹是朱棣,他朱高炽能斯文到哪里去?后来的后来,朱高炽负手而立,豪气万丈,气吞山河,“爹,咱们的征途是星辰与大海,所以,这片大海,您什么时候给儿子打下来?”朱棣:“.......”儿啊,爹就想在草原溜达溜达啊ps:1,架空大明朝,勿考究,私设繁多~2,偏群像,慢节奏爽文,男主有官配,正文会有感情戏,占比不大3,逻辑跟着剧情走,相遇是缘,大家看个开心呀。V后日更,多谢支持~...
原书名《喜唐》\n昭昭有唐,天俾万国。列祖应命,四宗顺则。\n申锡无疆,宗我同德。曾孙继绪,亨神配极。\n万国朝到底是什么样子,不用盲崇外语,还是出国列为上宾客?\n不,都不是!\n应该是,你不听话我就灭国。...
叶风本是在都市中默默打拼的小职员,一次意外让他穿越到了一个豪门子弟的身上。原主是个纨绔,在家族中毫无地位。穿越后的叶风凭借自己前世的智慧和努力,在商界崭露头角,打脸那些曾经轻视他的人。在这个过程中,他结识了苏雨昕,两人携手在商业领域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,最终让叶氏集团成为了行业巨头,叶风也站在了人生的巅峰。...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