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罗洋拎来的一打啤酒是小瓶装,大部分都进了他自己肚子。
向墨本身不怎么喝酒,加上酒量也不太行,因此他自始至终就只拿了一瓶啤酒,而现在这一瓶啤酒也终于见了底。
在微醺的状态下,本我能够轻易挣脱牢笼,凌驾于自我和超我之上,驱动着人们去追逐最原始的欲望。
好奇最终战胜了顾忌,向墨放下手中空空的啤酒瓶,看着杜池说道:“去。”
刚租下这栋老洋房的时候,向墨也曾去看过三楼的房间。
和二楼的布局差不多,房间里有着衣柜和书桌,只是据说前任房东很珍视夫妻二人结婚时的婚床,卖房时没有留下那张床,因此和二楼比起来,三楼的房间看着空旷许多。
现在杜池在房间里放上了一张简约的铁艺床,并调整了所有家具的摆放位置,休息区和工作区明显划分开来,小冰箱、懒人沙发都在休息区,而电脑、制图工具则占满了整个工作区。
“需要脱鞋吗?”
刚进房间,向墨便注意到了几乎铺满整个房间的大地毯。不是那种柔软的长毛地毯,而是那种铺在酒店过道上的吸音地毯。淡雅的米灰色中和了铁艺床的冰冷,让房间的整体色调柔和了几分。
“不用。”杜池毫不在意地趿拉着拖鞋踩了上去,“本来就是为你铺的。”
言下之意,这玩意儿对于杜池来说,有没有都无所谓,他只是单纯不想让噪音打扰到向墨而已。
单从这一点来看的话,杜池确实是个不可多得的好邻居。
“那些都是你设计的字体吗?”
视线从地毯上移开,自然而然地落到书桌上。挨著书桌的墙上贴满了大号的手写字,乍一看,似乎每个字都方方正正,没有太大区别,但细看之下,字体的笔画粗细和笔锋处理都各有不同。
书桌上摊开着一本古籍,古籍旁边有许多临摹的半成品,光是一个“草”字,杜池就临摹了不下十遍,从最初勾画的线条断断续续,找不准拐弯的节点,到后面能一笔成形,完美复刻古人的写法。
“这不像写字。”向墨站在书桌旁边,低头看着杜池的手稿,“更像画画。”
放大的字体不可能一笔到位,需要先用细笔勾出外形,再用粗笔将内里填满。
“确实很像。”杜池来到向墨身旁,拿起一张只有线稿的临摹品,“第一步都是先勾线。”
“还是有点不同。”向墨看着桌子上数张相似的临摹品,“画画会反复修改线稿,但你会重新临摹一张。”
“对。”杜池放下手中的纸张,“我需要掌握写字的手感,不能去反复涂改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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