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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有话要说:葛丹总算知道当沈圆月同辈人的滋味了,嘿嘿……
☆、第三十章
事实证明沈无言藏得真的很好,她好不容易得了清静,竟躲得一点踪影也没有。葛丹找了三年,走过许多城市也没找到她的信息。
第四年年初葛丹到了一个小小的城市。
城市临水而建,精致而玲珑,遍地石桥走廊,河岸垂柳依依。再找不到人就在这座城市歇着吧。既然是沈圆月创造的城市,总归有她创造的理由,有一天会遇见她的。
进城后第一件事就是到当地酒楼打听消息。
“哑女?没听说过。”掌柜的回答得很干脆。
正在这时,旁边一桌客人将碗往地上一扔:“菜里有老鼠,这店是要毒死人呐!”
掌柜里急忙跑过去:“客官,什么事?”
那五大三粗的客人一拳将掌柜的击倒:“赔钱!”
遇到找茬的了,葛丹眼皮都没抬,不动声色坐到一张桌子边,拿碗盛饭吃饭。因为忙着找人,他连赚钱的功夫都没有,身无分文只能蹭饭吃。
那桌饭的主人专心看热闹,没注意他。
等那边闹哄哄地吃完,他也吃饱了,拎起一只鸡腿慢慢地啃着,同闹事的客人一起走出店门。
突然旁边传来一道怒喝:“好大的胆子,知道这条街谁罩着吗?”
葛丹回头一看,嘴里叼着没嚼完的鸡骨头愣住了。
说话的是一个骨瘦如柴的男子,穿着件小褂子,太阳穴还贴着片狗皮膏药。旁边一个胖子,也穿着件褂子,正啃着同葛丹一样的同款鸡腿。
两人簇拥着一个女子。
女子身穿温婉的粉色曲裾裙,头发温婉地束在脑后,一脚踏在旁边的桥栏杆上。右手拿着根大棒扛在肩头,左手拿着根甘蔗毫无形象的大吃大嚼。
瘦子喝令闹事的客人:“把诈到的钱交出来,否则言姐对你不客气。”
客人冷冷一笑:“钱到了老子手里,从没有还回去的道理。”
沈无言抬眼看着对方,举起甘蔗和大棒就冲了过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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