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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,假设李佳薇的遇害地点与分尸现场是同一处,那么凶手极有可能就居住在这条路周边。
毕竟分尸这一行为动静不小,若凶手并非此地住户,很难想象他会在一个陌生环境里进行如此大胆的举动。
第二,若遇害地点和分尸现场并非同一处,那很可能是凶手杀了人后,即刻借助交通工具将李佳薇的尸体带离,
随后在其他地方,或者是自己家中完成了分尸过程。
前世的专案组大多倾向于第二种推测,原因主要有两点。
其一,后两起案件的发生,让凶手在自家附近蹲守杀人的猜想不攻自破。
因为三名女性被害者的遇害地点各不相同,行凶路径也差异较大,很难想象凶手会在自己住处周边如此频繁地作案。
其二,还有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,是当时江北枫提出的推测:“凶手宛如隐匿在钢铁丛林中的恶魔,随机寻觅自己的猎物,就和偷狗贼一般。
一旦找到易于下手的独行女子,便出手行凶,而后将尸体带走,实施惨无人道的分尸行径!
至于凶手为何要带走尸体,推测是为了获取被害者的内脏器官,但是凶手究竟为何需要女人的内脏器官呢?”
这个疑问由于缺乏实证,在凶手尚未落网之时,没人敢随意揣测。
江北枫回忆着前世有关案件的种种推论,综合各种猜想,发觉在作案地点和时间要素方面,唯一契合凶手作案条件的,便是一公里外的老城区。
这里是李佳薇回家的必经之地,人烟稀少,巷子里错综复杂,七绕八拐,凶手很容易在此对李佳薇下手。
而且,老城区那一片多是砖瓦泥墙的低矮房屋,在接下来的一个月内,就会被推倒重建。
倘若这里真是李佳薇的遇害地点,那么所有线索都将随着拆迁而消失殆尽,这也正是当初专案组最为棘手的地方。
此刻,在玉米地深处的棚屋前,二牛嘴里咬着钢笔的笔帽,一只手托着笔记本,另一只手紧握着钢笔,正在本子上认真记录着问询内容。
陈胜面向眼前穿着黑色长袖的妇女,问道:“也就是说,在5月26号下午七点半之前,你看到照片上的这个女人从对面田埂经过,对吗?”
妇女伸手指向玉米地中间的水泥杆,杆子顶端安装着一个高音喇叭,回答道:“没错,我记得这女的穿了条百褶裙,我在百货大楼见过那种款式,挺时髦的。
那女的走路速度很快,她刚过去没一会儿,喇叭里就开始播放七点半的天气预报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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